瓶、桶装纯净水设备
一、产品范围
桶装饮用水,是指GB10789《饮料通则》定义的密封于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级塑料或玻璃等材料制成的可循环使用的容器内,可供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
二、生产厂所符合相关的卫生规范要求。
1、设立独立的空压机房、水处理车间、灌装间、检测实验室、回收桶贮存及空桶检验预洗间、空桶清洗消毒间、包装区域。
2、具有独立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仓库,至少具有存放2天产成品量的贮存空间,加强货龄管理。
3、车间入口、灌装间入口安装手的清洗消毒设施及鞋靴消毒场所(或洁净鞋靴更换场所),车间入口需设立更衣室,灌装间入口要求设立二次更衣间,灌装间空气洁净度应达到10000级且灌装局部应达到100级,或整体洁净度达到1000级。
4、回收桶不得露天存放。
5、设备及车间的布局与工艺流程衔接合理,减少迂回往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
6、车间、仓库应设置有效地防鼠、防蚊蝇、防尘、防飞鸟、防昆虫的侵入、隐藏和孳生的设施。
三、设备与设施
具有与生产的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和设施。
1、水处理设备、灌装线、输水用管材、管件和储水器以及用于水处理、灌装和其他设施消毒的设备是经监管部门许可的产品。
2、应按QS认证及产品质量控制标准要求配备相关的检测仪器并定期校验合格。
3、生产设备应包括:
(1)水处理设备:粗滤设备(如砂滤、炭滤等)、精滤设备、杀菌/除菌设备(如臭氧发生器及混合设备、紫外杀菌设备等)、纯净水产品还应具备反渗透设备或蒸馏设备及其他去离子设备等。
(2)空压设备:具有带除油、除水、除异味系统的空气压缩机。
(3)清洗消毒设备:需配置自动洗手消毒设施、鞋靴消毒设施(或洁净鞋靴更换场所)、空气净化设备及风淋门,还应设有更衣、采光、照明、通风等设施。
(4)应具备垃圾、废弃物处理设备或设施。
(5)生产工艺设备:空桶外洗机(也可人工外洗)、空桶拔盖机、空桶自动内洗消毒设施、灯检设施、自动灌装封盖设备、盖消毒设备、生产日期喷码设备。
(6)实验室设备:1、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2、灭菌锅;3、微生物培养箱;4、生物显微镜;5、浊度仪;6、计量器具;7、酸度计(适用于饮用纯 净水);8、电导率仪(适用于饮用纯净水);9、分析天平(小称量值0.1mg)(用铂钴比色法测浊度时需要);10、生化培养箱; 11、抽滤装置(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
4、设备要求:
(1)具备全自动灌装、封盖设备,禁止手工灌装、手动封盖。
(2)食品添加剂的添加必须采用自动化控制设备,禁止人工添加。
(3)桶装水生产线的速度不得低于450桶/小时(各省有不同要求)。
(4)生产工艺过程中的精滤设备至少达到0.45μ的规格
(5)空桶内部清洗消毒工位至少包括:洗涤剂清洗、消毒剂清洗、冲洗、成品水冲洗等不少于12个的清洗消毒工位。
四、原料要求
1、原料供应商需经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采购的标准。
2、对于水源要经过一定的选择,需要实施水源认可的按有关规定执行,需要进行水源保护的应有水源保护相关措施及实施记录。
3、不得使用回收料制造的桶及盖。
4、加强桶龄管理。
5、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消毒剂应有监管部门批准文号或食品级证明,优先选用有良好信誉的厂家的产品。
五、人员管理
1、具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具有健全的质量保证架构,有专职的生产、维修、质量管理人员、检测人员。
3、质量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食品检测工初、中、高级证书)。
4、食品生产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时应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鞋,进入灌装间人员应二次更衣(穿戴清洗消毒的服装)。
5、按生产工艺配置相应的人员。设置回收桶和成品的检验和灯检岗位,并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6、所有从事生产员工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六、制度建立
1、建立卫生管理制度,保证人员、设备、设施、环境的卫生。
(1)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并每年体检一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制定有效的清洗、消毒方法和制度,保证生产场所、生产设备的清洁卫生和安全,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被污染。所有消毒池必须确定消毒液浓度,并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3)制定灌装间的清洗消毒方法并执行。空调机和净化空气口要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2、原料验收、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制定合格供应商的审批制度。
(2)对进货原材料的资质进行要求并审核。
(3)制定原辅材料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对空桶的回收也要建立严格的验收标准。
(4)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5)不得使用以回收废旧塑料为原料制成的桶和盖。
(6)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消毒剂应符合相关规定,消毒剂应有监管部门批准文号或食品级证明。
(7)原辅材料中涉及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采购获证企业的获证产品。
(8)对于饮用天然矿泉水,其水源地勘察评价、水源防护、水源地的监测按《饮用天然矿泉水厂卫生规范》(GB 16330)执行并有相关记录。